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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Nirvana or The Beatles】

  我是《茉莉》的編導,也算是這個故事原形的作者,同時也是這部電影的攝影指導。Nirvana是我最喜歡的樂團,而上面這張圖,是我在英國利物浦拍攝《奇幻旅程》的劇照,你們看到的這條街是少年約瀚藍儂荒唐不羈的存在-Mathew Street。

  跟大部份的創作者一樣,我也是一個從小就愛創作的孩子,拿一把玩具槍模仿剛播完的港片飛虎隊劇碼、國小開始會設計平面跟網頁、國中開始會寫詩、高中開始聽得懂音樂也會玩它、大學開始認識電影也開始去創作它...。跟其他人不同的是,我大概從國小就認定自己要走向「創作」這一條路,而音樂、設計、畫畫或者是電影,只是我的媒介。所謂的「風格」或是想拍出甚麼「理念」,也在大學前的那個階段就已經磨出了雛形。

  Nirvana也是這樣,九〇年代的美國搖滾大團,改變了九〇年代流行音樂生態至今(大多數的台灣人絕對都不認識它,但是你聽的流行音樂都因它演變)。從地下到主流,他們的風格其實已經烙在「Nirvana」上,寫的是直接、黑色、真實卻醜陋的社會或青年層面,但那是帶領那個時代的青年發出一種咆哮跟自我意識,我的創作也是一樣,某些市場總愛刻畫的「美好」、「浪漫」、「純潔倒有潔癖的善良」那並不真實,真實的是發生在你四周,但你卻從未看見的事情,從《一五一事》到《茉莉》皆是如此。

  而The Beatles是英國搖滾盛世裡的第一波高潮,Magical Mystery Tour前的他們,是流行、帶領風潮的人,但不足為經典,但那時的他們絕對有能力成為經典。只是,他們先迷幻了全世界的青少年,然後在Magical Mystery Tour之後,將Love & Peace、No More War等深重意識的靈魂包上輕快且順耳的糖衣,開始瀰漫在那時代的每個粉絲腦中,甚至他們讓全世界開始相信他們的實驗錄音技巧、編曲技巧...。這也是我創作的方向,我腦海中的《茉莉》你大可說她只是一部懸疑電影,給觀眾帶來刺激,但我真正表達的東西,被包裝在那裡頭,「刺激」是我的糖衣,從《一五一事》到《茉莉》皆是如此,只是有時糖衣是親情、愛情或惡搞。

  對了,我忘了說,我叫張凱智。我覺得,你們可以從我的作品裡頭認識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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